北京农学院学生行为要求

发布时间:2019-04-11 13:52:15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规范学生的行为,维护好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北京农学院章程》,结合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,制定《北京农学院学生行为要求》,对我校学生行为进行具体规范,要求全体学生自觉遵守,养成文明行为习惯。

一、学习行为要求

1、遵守考勤制度,学生至少要提前进入教室,做好上课准备。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

2、课堂上要认真学习,专心听讲,认真做好笔记,积极主动配合教师安排的教、学互动。不吃零食、不交头接耳,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出入课堂。不用手机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;不玩与教学无关的电子产品,不阅读与课堂无关书刊。

3、课前做预习,课后认真复习,独立完成作业,不弄虚作假,不抄袭、不剽窃他人成果。

4、学生在实验室上课或做试验,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,不得任意做规定以外的实验。不得将实验室内仪器、实验材料、试剂带出实验室。实验过程中要勤动脑,多动手,认真独立完成实验,不得让他任替做实验。

5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,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实习地点工作人员的管理。不得在实习操作过程中聊天、打闹、嬉戏,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场所、不得随意采摘实习基地的果蔬等。

6、有效充分利用课外时间,提高自主学习能力。学生应在课外多利用图书馆、网络信息平台、实验室等学习资源和场所进行自主学习,做好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,多阅读课外有益书籍,丰富知识体系。珍惜时间,杜绝迷恋网络游戏等荒废学业的不良行为。

二、生活行为要求

1、要模范树立尊师重教的美德,尊敬师长,对老师言行举止得体,见到老师主动问好,不得鲁莽顶撞老师。进入教师办公室要敲门,不得随意推门而入,出入电梯要礼让老师。

2、要拒绝奢侈浪费,杜绝盲目攀比,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,提倡光盘行动,不得浪费粮食。

3、要诚实守信,履约践诺,未经学校批准,不擅自贷款或组织他人贷款,不编造或者传播虚假、有害信息,不无故拖欠贷款、学杂费等。

4、学生应注重自身修养,与同学以礼相待,文明交往,仪表整洁,衣着得体,不得在校园内穿拖鞋、背心、吊带衣等服饰。

5、学生要主动维护校园环境及秩序,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摆摊设点、随意张贴广告、宣传品、横幅、随意摆放艺术品;不得在禁烟区吸烟;宿舍熄灯后不得玩游戏、嬉戏打闹、影响他人休息。

三、管理要求

1、学生干部要协助授课教师做好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工作,确保课堂教学效果。对旷课同学,核实情况并作提醒,同时将旷课学生的名单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辅导员,以便及时发现、处理。

2、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、入党积极分子等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自觉遵守学校规定,要积极在班级倡导良好的校风、学风和班风,敢于制止不良行为,主动接受老师和同学监督。

3、任课教师对违反和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,要进行教育劝阻,劝阻无效,教师有权责令学生离开教室,对到课率低的班级或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反映,辅导员要上报学院并及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。

4、各学院辅导员、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习、生活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,督促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秩序及行为要求。对违反以上行为的个人进行约谈,并且指派专人进行一对一帮扶,对违纪的和屡教不改的学生按照学生手册规定进行处理,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及入党资格,系学生干部的,撤销其相应职务,并通报批评。对违反以上行为严重的班级,班主任要组织专项整改,整改无效的取消年度集体评奖评优资格同时要进行通报批评。

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(处)。请辅导员、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务必宣传到位、管理到位、执行到位,使各班级学生充分理解本要求,以便认真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农学院学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