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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林学院2012级专业实习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15-07-09 13:23:12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为了贯彻落实“北京农学院关于落实‘3+1’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的指导意见”精神,扎实做好2012级第7学期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,切实保证专业实习质量,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:

一、成立专业实习工作小组

1. 专业实习领导小组

组  长:王万山、马晓燕

副组长:王文和、李金苹

成  员:付军、胡增辉、马亮、贾海洋、卢圣、张睿鹂、赵群、高成琳、王雪

二、专业实习工作安排

1.专业实习动员

实习开始前,召开各专业负责人、各专业教师和各专业学生等各个层次的专业实习动员会。统一认识、统一思想,明确工作职责。

实习开始前,要求每位学生、家长、校内指导老师、系主任、学院共同签订《北京农学院园林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》;实习开始1周内,要求每位校外实习学生签订与学院、校外基地之间的三方协议,以班为单位收齐上交学院办公室。

2.实习地点

根据学校要求,结合各专业具体情况,由各系组织考察、调研、筛选专业实习基地,专业实习领导小组审核确定。实习单位应保证学生按计划和要求完成专业实习任务,能保障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。

3.校内、外指导教师

校内指导教师由各系安排,校外指导教师由实习基地根据学生实习内容及工作需要安排,要求严格按学校及学院专业实习实施细则要求,结合实习基地安排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习。

4.专业实习时间

专业实习从2015年7月-2016年月1底,不少于16周,每周至少5天,共计80天及以上。

5. 专业实习总结

实习结束后,分专业召开专业实习总结会。各系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总结会和教师专业实习工作交流会。交流专业实习的收获,总结专业实习工作的经验和教训,分析存在的问题,提出对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。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)

三、专业实习具体要求

(一)对学生的要求

1.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基地的规章制度,按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勤。因事、因病请假要填写“北京农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请假申请表”,上交基地导师审批、备案,经基地导师审准后,方可离开。

2. 实习期间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、交通安全、财产安全等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每周离开实习基地时要告知基地导师,使基地导师全面了解每个学生的状况。

3. 每位学生必须完成至少80天的专业实习,不足80天的,可根据基地需要在周末补或延长实习期限。

4. 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填写“北京农学院园林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记录表”,每周上交系主任。

 

5按要求填写实习日志,主要记录实习的内容、收获和体会,实习结束同各班统一收齐上交学院办公室。

6.实习结束后,学生要完成不低于3000字的书面实习总结报告(报告格式见附件),由班长统一将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(电子版上传到发给班长),发至教学秘书邮箱:张红梅<20027798>。

7. 学生按时参加专业实习总结交流会,总结交流会由各系具体安排。

8. 主动与校内外指导导师沟通,保持信息畅通。

9. 与同学、基地导师和基地工作人员团结互助,友好协作。

10.考研学生专业实习时间至少在8周以上,其他要求与其他学生一致。

(二)对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

1. 所有指导教师应服从学院和系里的工作安排。

2. 所有指导教师必须参加专业实习动员会,并协助、配合系主任做好学生实习的动员工作,在学生去实习点前要与校外实习老师联系对接,安顿好学生。

3. 指导教师要保证至少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,要到实习点深入了解学生的实习内容、实习状况。如有急需处理的问题则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去实习点的次数。凡未按计划去实习点或因不负责出现严重问题、造成不良后果的,则认定为教学事故。

4. 教师应主动与校外实习导师以及学生沟通,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、实习状况和生活状况以及实习基地对学生的反映;与校外导师共同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。还要及时向实习点负责人汇报工作,反馈信息,让实习点负责人全面了解学生实习状况,掌握第一手材料,便于及时解决存在问题。

5. 每次到实习点开展工作后,均要及时填写“北京农学院校内指导教师专业实习工作记录表”。“记录”中要填写到实习点的时间、主要工作内容以及意见和建议等。并将电子版上传各系主任,利于系主任监督检查。

6. 教师要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,实习结束后,由指导老师将“北京农学院学生专业/毕业实习考勤表”纸质版收齐整理好,交各系主任汇总报学院办公室备案。

7. 教师应提醒和督促学生及时填写“北京农学院园林学院专业实习记录”和完成“园林学院专业实习报告”;应积极配合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专业实习的检查工作。

8.实习结束后,全体教师须参加本系专业实习总结会,听取每位学生的实习汇报,并给学生评分(即专业组评分),做好学生的专业实习成绩评定。各系主任还要组织教师召开专业实习工作交流会。

9. 教师要特别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,要检查学生的生活区域、工作区域是否有安全隐患,提醒学生要有安全防范意识,对学生适当地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指导。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,及时了解学生的诉求,积极地鼓励、激励学生,消除学生的思想顾虑。

10. 教师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、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,积极主动地协调各方面关系,及时化解矛盾。

(三)校外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

1. 校外基地应选派相对稳定的、责任心强、实践经验丰富、有一定管理能力技术人员作为学生的校外导师。

2. 校外导师有义务、有责任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、安全教育,多检查、多提醒、多督促,使学生始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避免任何事故的发生。

3. 校外导师应本着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,努力提高学生创新精神、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,尽可能地为学生安排贴近社会需求、内容丰富饱满的专业实习活动。

4. 校外导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,对学生进行正面地引导、正确地教育,正规地训练,为学生能够尽快适应社会打好基础。

5. 校外导师应与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沟通交流,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,共同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
6. 校外导师要对学生严格考勤,每天填写“北京农学院学生专业/毕业实习考勤表”。学生因病、因事请假,应事先提交“北京农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请假申请表”,经过校外导师签字批准后,方可离开。每周将“学生考勤表”签字后与“请假申请表”一并交给校内实习指导教师。

7. 实习结束时,校外导师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实习鉴定,“北京农学院学生专业实习鉴定表”(附表6)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实习点负责人。

四、实习成绩评定

当学生完成了80天的专业实习,提交了“三方协议”、“北京农学院园林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记录表”、“园林学院专业实习报告”后,方可参加专业实习总结会。教师根据学生的专业实习汇报给予评分,最终,根据学生完成的基本任务、校外导师的鉴定意见以及实习汇报,综合给予学生成绩评定。

总评分=三方协议(5%)+考勤(30%)+实习记录(25%)+实习报告(20%)+实习鉴定(10%)+总结答辩评分(10%)

最终,总评分要折合成五级分制,即:优(90-100分)、良(80-89分)、中(70-79分)、合格(60-69分)、不合格(59分以下)。

园林学院

2015年7月8日

 

附件1:北京农学院园林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.doc

附件2:北京农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请假申请表.doc

附件3:北京农学院园林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记录表.doc

附件4:北京农学院校内指导教师专业实习工作记录表.doc

附件5:北京农学院学生专业、毕业实习考勤表.doc

附件6:专业实习鉴定表.doc

附件7:园林学院专业实习报告.doc